——专访新疆保监局局长朱江平
记者: “十五”期间,新疆保险业实现了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稳步发展,请您谈谈新疆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朱局长:“十五”期间 ,新疆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88.7亿元,是“九五”期间的3.14倍,年均增长近21%,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05年,全疆实现保费收入72.5亿元,比2000年增长2.58倍,保险深度2.7%,保险密度360元,分别较2000年增长130%和236%,均居西部十二省区前列。截止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73.96亿元,较2000年增长了3.25倍。
截止2005年底,全疆保险主体已增至11家,辖内保险营销员达到2.5万人,持证率70.01%。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新疆保险监管工作的现状?
朱局长:新疆保监局自成立以来,围绕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的原则,着力增强引领保险业发展和防范保险业风险的能力,提高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驾驭保险市场的水平。认真抓好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十五”期间对数百个保险机构组织了现场检查和调研。着力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十五”期间各地州市均成立了保险行业协会。目前,新疆保险业在发展较快的情况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上没有系统风险。
记者: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新疆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朱局长:新疆保监局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工作会议,引导全行业深刻理解和认识《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积极研究建立统筹规划的保险工作保障机制和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密切结合新疆实际,紧紧围绕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及地方政府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围绕各族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认真分析落实各项政策存在的有利条件、问题和困难,对《若干意见》逐条梳理,找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结合点,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不断拓宽保险服务新领域,切实将《若干意见》转化为推动新疆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强大动力。
记者:“十一五”期间,新疆保险业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朱局长:首先要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是新疆的基础产业,保险业要积极发挥在惠农、支农、促农方面的作用。一是巩固和加强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村干部、“三老人员”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四是稳步开展设施农业保险工作。
其次,推动少数民族保险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保险宣传,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保险意识,提供适宜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一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保险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少数民族从业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保险产品开发和后援支持系统建设。
保险业要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配套保险保障服务。我们将引领保险行业自觉跟进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重点项目,进一步作好危险单位划分、风险评估、费率定价等工作,不断提高保险承保高级工业和大项目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扩大对对新型工业化的保险服务内容。
积极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我们将结合新疆实际,切实担负起“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社会责任,积极推进火灾、医疗、煤矿、建筑工地等高危行业责任险。二是注重发挥保险在防灾防损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参保单位的安全教育,提高风险意识,重点做好风险管理咨询、防灾检查等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控制机制,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帮助被保险人查找风险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我区防灾防损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围绕旅游业发展责任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