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新疆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54.5亿元,年均增长幅度达到了12%,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72.5亿元,较2002年增长40%;保险深度2.8%,保险密度359元,均居西部十二省区前列;截止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73.96亿元,较2002年翻了一番。2006年1-10月,全区实现保费收入7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6%,已超过去年全年保费收入。保费规模跃居西部十二省区第5位,增长速度列全国各省市第8位。截止2006年上半年,全疆保险主体已增至12家,地区级中心支公司89家,县支公司387家,营销服务部576家,各级保险机构不断向边远地区、农牧团场延伸,基本覆盖了所有县市和团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无到有,先后成立了38家保险公估、经纪、代理等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达到2938家。保险从业人员3.1万人,其中,营销员达到2.6万人,市场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新疆保险业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安排部署,通过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将服务领域渗透到石油、石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56亿元,财产险承担了2万亿元的风险责任,支付赔款32.71亿元;人身险为6600多万人次提供了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障,支付赔款及给付23.29亿元。
■新疆保险业将保险服务延伸到石油天然气的勘探、采油、炼油、储运等各个环节,为新疆的大石油、大石化建设提供了风险保障。在我国石油石化行业迄今最大的投资项目——独山子石化1000万吨炼油及100万吨乙烯建设项目中,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共计228亿元。在前不久发生的独山子油气罐爆炸事故中,保险业共赔付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240万元。
■针对新疆少数民族农牧民看不起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在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和静、若羌县农牧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累计为2.5万农牧民提供了260多万元的医疗补偿。保险业为全疆近1万名村干部承保了意外伤害险。
■新疆保险业实现农业保费收入7.61亿元,占到全国农险保费收入的50%。累计为4633万亩农作物、143万头牲畜提供了风险保障。为农村防灾防损支付防灾费 3800万元,赔付达4.43亿元。
■少数民族营销队伍从无到有,数量快速增加,已达到3500人,占到全区保险从业人员的14%。少数民族个人寿险业务稳步增长,保费收入由原先的几十万元增加到近2亿元,占到全区寿险保费收入的4%,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实惠和保障。